借款费用2
三、借款费用的计量
(一)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发生在资本化期间的专门借款全部利息费用-闲置专门借款的利息收益或投资收益。
基本账务处理:
(1)长期借款
借:财务费用(费用化)
在建工程(满足资本化)
应收利息等(闲置资金创造的收益)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2)公司债券
借:财务费用(费用化)
在建工程(满足资本化)
应收利息等(闲置资金创造的收益)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借方)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某公司于年7月1日从银行取得专门借款万元用于新建一座厂房,年利率为5%,利息分季支付,借款期限2年。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建设厂房,预计工期15个月,采用出包方式建设。该公司于开始建设日、年12月31日和年5月1日分别向承包方付款万元、万元和万元。由于可预见的冰冻气候,工程在年1月12日到3月12日期间暂停。年12月31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向承包方支付了剩余工程款万元,该公司从取得专门借款开始,将闲置的借款资金投资于月收益率为0.4%的固定收益债券。若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在年应予资本化的上述专门借款费用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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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0
C..20
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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