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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热点免征收缓税利息选择性征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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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缓税利息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现为0.36%。
  海关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即时调整并执行。
  (二)利率的适用:
  海关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时的利率计征缓税利息。
  (三)缓税利息的征收及计算公式:
  加工贸易缓税利息应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时海关总署调整的最新缓税利息率按日征收。缓税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
  (四)计息期限的确定:
  1.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加工贸易E类电子帐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帐册的最近一次核销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的,则为电子帐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
  对上述货物征收缓税利息的终止日期为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

选择征税定义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策的批复》(国函〔〕85号)

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策,经实际操作并不断完善后再正式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部、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制定

《国务院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号)

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策,经实际操作并在不断完善后再正式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部、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号)

海关总署出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落实了国家为两岛“量身定做”的选择性征收关税等特殊优惠*策:在平潭、横琴的企业除了能够享受“免税、保税、退税”等一般海关特殊监管区优惠*策外,往区外销售保税货物时,还可以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按照原材料或是成品、半成品来缴纳进口关税

年04月24上海海关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监管服务创新制度

“选择性征税是上海自贸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服务制度之一

年,财*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公布了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策,明确规定选择性征收关税*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根据通知,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自挂牌成立之日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进口税收*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

《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7号)文件要求,选择性征收关税*策在先行先试的同时,要及时总结评估,在税负公平原则下适时研究扩大试点

发布日期年8月1日、执行日期年9月1日财*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40号)

明确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广东横琴新区首批试点实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策之后,自年9月1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策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

依据截止到当前18年11月引用最新的一次*策更新财*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40号)试点范围,除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外,覆盖面从原先16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拓展到3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占全国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30.47%,是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企业的又一重大利好,有利于增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加速产业聚集,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快速发展和整合优化

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无论是因为订单变化还是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副产品、残次品,总有一些货物或者料件需要内销。对这些内销货物或者料件,原来特殊监管区内的做法是,如果原材料全部来自境外的情况下,按照制成品归类征税,如果含有境内的原材料,按照所含境外原材料原来的归类、价格征税。在设立自贸区后,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的货物销往内地的,可以选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并按照实际报验状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赋予企业的选择权,企业可以比较原材料或者制成品两者中何者税率较低或者价值较低,综合评价后选择对己有利的方式缴税。比之前的税收法律对纳税义务人更加有利。利用选择性征税*策,企业可以自主合理降低税负、降低成本,更有利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灵活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例如,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有一批原定计划出口国外的产品,因国际市场形势变化无法出口国外,则按照现行规定,该企业可选择申请内销到国内市场,但需要按照最终产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如属于试点企业,则该企业在申请内销国内市场时,可以选择按照最终产品申报或按照当初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原材料进行申报,通过综合测算申报价格和对应税率,最终选择缴纳税款较少的方式进行申报缴税,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实际税负。

根据国家产业*策要求,为逐步优化加工贸易产品结构,引导加工贸易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解决加工贸易发展于国家产业*策脱节和盲目审批的问题,国家规定由产业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研究制定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对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3个类别的商品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59号《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共计个10位商品编码。

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63号《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共计个10位商品编码。

内容来源:关务瞭望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HangzhouCross-bord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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