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40721/4429412.html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界定
作者
袁达松刘梦圆
目次
引言
一、DC/EP设计特点
(一)采用双层运营体系
(二)支持双离线支付
(三)功能定位:替代流通中的现金
(四)经济定位:完成货币各项职能
二、DC/EP设计与其他通货的比较分析
(一)DC/EP与私人数字货币
(二)DC/EP与委内瑞拉石油币
(三)DC/EP与人民币
三、法定货币的评判标准
(一)以国家信用做背书
(二)具有法偿性
(三)具有可调控性
四、DC/EP的法律性质
(一)DC/EP的法定货币属性应予明确
(二)相关立法跟进
结语
摘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以下简称DC/EP)采用双层运营体系,支持双离线支付,在功能定位上DC/EP不是简单的纸钞数字化,而是要替代流通中的现金(以下简称M0)[1]改变基础货币的形态。本文从DC/EP的设计特征出发,将DC/EP与私人数字货币、人民币进行对比分析,着重讨论DC/EP的法律性质,认为虽然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资产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仍不可将二者等同对待,前者的设计思路完全遵循国家货币制度,发行与流通覆盖在法定货币——人民币的范围之内。因此,尽管在目前的货币法体系下,DC/EP的法定货币地位并没有得到明确,但DC/EP在诞生之初即是作为人民币全集的子集,可被定义为是涵盖在人民币之下的新型法定货币形态。出于保障金融稳定与安全的目的,DC/EP的法律地位有待在后续的立法工作中得以明确,现行法律体系中与之不相适应的部分也应得到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关键词:法定数字货币法定货币虚拟资产
引言
法定数字货币正被视为货币形态的又一次重大革命,将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重要基石,其发展备受央行、学术界和产业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