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与价格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智奇投研可转债的常用知识点及名词下 [复制链接]

1#

上期知识贴讲了一些投资可转债的十个小知识点,本期继续为大家讲讲十个可转债中的专用术语、概念和基础知识,其中有一些个人理解,如有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注意知识点11至14需要仔细阅读和体会。

11.赎回条款

一般来说,每个可转债都会在发行时约定一个到期赎回价,一般在至元之间,如东财转3就是约定最后到期按元的价格赎回。

此外,大部分公司都是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固定交易日(通常为十五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时或者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时,公司就有权按照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转债现价高于元时,我们就要注意一下公司有没有发公告说要强制赎回可转债。当公司发布强制赎回公告时,就要注意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转债,否则等公告期满,就会蒙受较大损失。一般情况下,直接在市场卖出可转债即可。

例:东财转3的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强赎触发价

如东财转3的赎回条款(2)“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这里的“当期转股价格的%”计算得出的值就是强赎触发价。

注意强制赎回是公司的权利,就算正股涨到了强赎触发价以上,公司也可以不强制赎回其可转债,如之前大牛债英科转债就是没有强赎,可转债价格从元起步最高涨到了惊人的.元。

13.回售触发价

回售触发价=转股价*(1-30%),即当正股价较预先设定的转股价跌幅超过30%时,就有可能(其他条件见4.回售条款)触发公司回售可转债,但注意此时可转债的价格不会相应的变成70元,因为有回售条款的保护,使得可转债具备了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属性。

14.回售条款

一般来说,回售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改变了募集资金的用途。二是在可转债剩余两年期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回售触发价时,可转债持有人就有权要求公司按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注意回售是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不是满足条件必须要回售,而强赎是公司的权利,也不是满足条件就必须要强赎。

以东财转3的回售条款为例:(1)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2)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5.双低转债

双低转债指的是转债现价低(一般元以下)且转债溢价率低(一般小于15%)的转债。购买这种转债,安全性较高,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且转债弹性较好。

16.配债

配债是指在可转债发行申购时,如果持有正股达到一定数量,就有权配售相应的可转债。具体能配多少转债,是根据不同公司的百元含权量来计算的。上海可转债的配债数量是由计算值四舍五入到整数张来配的,如20张、30张;深圳可转债的配债数量可以一张一张算,如可以配17张、19张,无需整数张。

17.百元股票含权

百元股票含权=发债规模/总市值

以年6月15日即将发行的南银转债为例:南京银行的发债规模是亿,总市值亿,所以百元股票含权=发债规模亿/总市值亿*元=19.61元。

18.配债股数计算方法

配1手沪市转债持股数=1/百元股票含权*/2/正股股价

配1手深市转债持股数=1/百元股票含权*/正股股价

承上例,由于南银转债是沪市可转债,配1手债所需市值=1元/19.61元*元/2=.72元。南京银行每股价格10.19元。持股数=.72/10.19=股。

所以,持有股南京银行能够配1手南银转债。

假如南京银行在深圳上市,则其配债的算法无需除2,即配1手债所需市值=1元/19.61元*元=.44元。配债股数=.44/10.19=股。

19.可转债评级

评级主要是针对安全性评级,评级分为AAA,AA+,AA,AA-,A+,A,B,BB等。一般来说,评级越高的可转债,安全性越高,但是转债的弹性可能会略差。

20.可转债打新

即在可转债申购当天,申购可转债。可转债打新和新股打新不同,可转债打新无需像打新股那样配市值,但只一个实名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个人用其不同的券商申购只有最先申购的有效。每中1签(10张)需缴款1元,大概一个月后上市,收益率在一般在3%—30%,偶尔会有亏损或收益超过30%的情况,这点与中签新股会有连续涨停板不同。

欢迎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