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本文以中债变更内嵌“回售权+调整票面权”条款债券的估值方法为切入点,建议参照初始/均衡票面利率预判债券是持有至到期还是行权,并对中债估值方法进行了再思考,然后进一步探讨了目前市场主流的债券期权定价方法以及内嵌“回售权+调整票面权”条款债券的价值,最后提出了投资建议。
关键词:回售权调整票面权债券期权价值
在
我国债券市场上,含特殊条款债券已不鲜见,常见的特殊条款主要包括回售权、赎回权、调整票面权、延期权、提前偿还等条款。截至年3月初,我国含特殊条款券共有约只,余额14.6万亿元,其中内含“回售权+调整票面权”条款债券约只,余额5.4万亿元,内含提前还本条款债券约只(余额4.4万亿元),含赎回权债券约只(余额3.9万亿元),永续债只(余额1.2万亿元)。
在各类含特殊条款债券中,同时内嵌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债券发行金额占比最高,更重要的是“回售权+调整票面权”构成的特殊条款组合在各类特殊条款组合中变化最多,不确定性最强且条款对债券价值的影响也最大。然而海外债券市场中可回售债券大多不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条款,导致我们在含权债的分析上无法照搬国外经验,这也是本文尝试建立一个分析框架的意义所在。我们可以将这类内嵌回售权、附票面利率调整条款债券称为有“中国特色”的含权债。年2月,中债估值发布《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更新了之前此类债券的估值方法,再次引起了市场对此类债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