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02/26
未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跟踪
发行人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西部建设
股票代码
.SZ
发行规模
拟发行9亿
状态
已受理
承销商/管理人
中信证券
发行方式
私募
02上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补充追踪
截至年02月28日,上周公告上市可转债补充:
上市时间
年02月24日(周三)
债券简称
美力转债
债券代码
.SZ
正股标的
美力科技
股票代码
.SZ
发行人信用评级
A+(上海新世纪)
上市规模
人民币3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年1月27日至年1月26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40%、第六年2.9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
年8月2日至年1月26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9.34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担保方式
无。
担保范围
无。
募集资金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1亿件先进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及高性能弹簧建设项目
61,.00
22,.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
7,.00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力科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生产的悬架系统弹簧、动力系统弹簧、车身及内饰弹簧、通用弹簧及其他弹簧产品广泛运用于交通运输设备、机械、五金、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等主要市场。
03/03/01-/03/05
网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
截至年02月28日,已公告下周将要发行的可转债为:
申购时间
网上年03月01日(周一)
债券简称
利民转债
债券代码
.SZ
正股标的
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
.SZ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中诚信国际)
发行规模
人民币9.8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年3月1日至年2月28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
年9月5日至年2月28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4.23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年2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年2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募集资金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12,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23,.00
20,.55
2
年产1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14,.00
13,.50
3
年产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6,.78
2,.77
4
绿色节能项目
38,.86
32,.18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
29,.0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民股份)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一直从事高效、低*、低残留农用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代森类、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等杀菌剂原药和制剂系列产品,是国内杀菌剂行业的领*企业之一。
截至年02月28日,已公告下周将要上市的可转债为:
上市时间
年03月01日(周一)
债券简称
N思创转
债券代码
.SZ
正股标的
思创医惠
股票代码
378.SZ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中证鹏元)
上市规模
人民币8.17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年1月26日至年1月25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
年8月2日起至年1月25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8.27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担保方式
无。
担保范围
无。
募集资金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互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创新运营服务项目
34,.38
33,.00
2
营销体系扩建项目
13,.68
13,.00
3
基于人工智能和微服务云架构新一代智慧医疗应用研发项目
17,.26
17,.00
4
补充营运资金
17,.00
17,.00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创医惠)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服务于零售业的全球著名品牌,同时专注于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定制化硬件产品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服务,是零售支持领域新理念的开拓者和引领者。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产品及服务。
03特别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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