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网
阳光中国(.HK)公布,根据年到期金额为,,美元的6.50%可转换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倘于有关付款到期日未能支付债券的任何本金或溢价或拖欠支付债券的任何利息且拖欠持续至有关付款到期日后14日,则构成违约。
年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规定,付款及最后一笔利息付款将于年8月11日到期。于到期日,年债券的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总额将分別为50,,美元及1,,美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预期难以于到期日支付年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因此,公司现时认为,很可能发生年债券的条款及条件下的违约事件。
公司已筹措到所需资金,并预期于到期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內支付本金连同应计利息。此外,公司一直与年债券的持有人商讨,以便获得到期日的延长。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在积极与可能涉及交叉违约的债权人沟通,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采取加速到期行动的通知。